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云南老陈谈汽车及时报废的重要性!

2021-04-12 13:12:07阅读:- 来源:
如果您的车没有走正常的报废程序,那么这辆车的信息仍然在你的名下。如果有人把您的报废车辆里的零件进行贩卖,又导致交通事故,那么这时候事情就复杂了。有些车主一意孤行

如果您的车没有走正常的报废程序,那么这辆车的信息仍然在你的名下。如果有人把您的报废车辆里的零件进行贩卖,又导致交通事故,那么这时候事情就复杂了。有些车主一意孤行总觉得报废车就是谁给价格高就卖给谁,有的准备偷偷的出售给黄牛(二手车商),这样无疑是给自己埋了一颗“定时炸弹”,将来一定是会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与法律风险。如果是在有限购政策的城市,车辆没有进行正规报废注销,那么车主手中的购车指标就不能更新,也就是车辆不能销户,造成无法购买下一辆新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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而且驾驶报废车会有辆隐患重、污染重、矛盾纠纷多、容易被不法分子利用等危害。根据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的规定: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,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,强制报废。并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,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,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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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国《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》(715号令)第19条规定:未取得资质认证擅自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活动的话,违法所得不足5万元或者没有违法所得,罚款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。所以就算想把车辆当废品偷偷卖掉,可是小商贩为了避免麻烦,可能会随意处理报废车,一般情况下最常见的就是第一种暴力拆解,随意排放油污,造成污染和不安全因素,被环保查处。第二种就是为了躲避严查,将报废车辆直接往荒郊野岭或路边一丢,变成“僵尸车”,这样也有风险。甚至有些不法分子会将这些车辆专门用于做违法事情的交通工具,甚至成为肇事车辆,由于车辆注册及登记人是车主,所以也会追究车主相关法律责任!

《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》商务部令2020年第2号自2020年9月1日施行。第四十条 违反本细则第七条第一款规定,未取得资质认定,擅自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活动的,由县级以上地方商务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按照《管理办法》第十九条规定没收非法回收拆解的报废机动车、报废机动车“五大总成”和其他零部件,没收违法所得;违法所得在5万元以上的,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;违法所得不足5万元或者没有违法所得的,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。


(正文已经结束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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